样本稀释液(白细胞样本稀释液)
产品名称: 样本稀释液(白细胞样本稀释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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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编号: 20140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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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产地: 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
品牌商标: 111
更新时间: 2023-09-07T13:54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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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本稀释液(白细胞样本稀释液)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样本稀释液
【包装规格】100ml/瓶
【预期用途】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、液化,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。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。
【检验原理】
用白细胞样本稀释液将血液稀释并破坏红细胞,混匀后,充入计数池,在显微镜下计数一定体积内的白细胞数,经过换算求得每升血液中白细胞数。
【主要组成成份】冰醋酸、亚甲基蓝
【贮存条件】常温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一年。
【样本要求】末稍血或静脉血
【检验方法】
①取小试管1支,加白细胞样本稀释液0.38毫升。
②用微量吸管准确吸取末梢血或静脉血20微升。
③擦去管尖外部余血,将吸管插入盛有0.38毫升稀释液的试管底部,轻轻将血放出,并吸取上清液漱洗吸管3次。注意每次不能冲浑稀释液,最后振摇试管混匀。
④充数:将计数板和盖片擦净,盖片盖在计数池上,再用微量吸管迅速吸取已混匀的细胞悬液,充入清洁干燥的计数池与盖玻片间的缝隙中,静置2—3分钟,待白细胞下沉。
⑤用低倍镜计数四角的四大方格内的白细胞数。对于压线的白细胞,应采取数上不数下,数左不数右的原则,保证计数域的一致性,使计数准确。
⑥计算:四个大方格内白细胞总数/4×10×20×106=白细胞数/升
【参考范围】成人(4-10)×109/L,儿童(5-12)×109/L,新生儿(15-20)×109/L
【检验结果的解释】检验结果在参考范围值内为正常,超过参考范围值外为异常;但检验结果接近参考范围值上下限时应考虑计数误差。
【检验方法的局限性】检验过程为人工取样并稀释,显微镜下计数,容易产生计数误差。
【注意事项】
①取出部位不当 局部冻疮、水肿、紫绀、发炎均可影响结果,使样本失去代表性。
②稀释倍数不准 如取血时吸管内有空气段;未擦去管尖外围余血;加稀释液量不准或稀释液蒸发浓缩;样本加入稀释液时冲浑悬液,使样本随漱洗吸管时带出。
③血液凝集 如取血时动作缓慢或用力挤压混入组织液;吸管内有剩余酒精,均可促使血液凝固。
④充液不当 如充液不足、外溢、断续充液、产生气泡和充液后移动盖片等,均可使细胞分布不均,计数结果不准确。
⑤计数池内细胞分布不均 每大格的细胞数有明显差异时,应重新充液计数。
⑥误认 如将污染的酵母菌等误认为白细胞。
⑦仪器不准 如稀释用吸管、微量吸血管未经校正,盖片太薄或不平,计数池划线不准等。
【参考文献】
①张绍林主编,临床检验,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,1986。
②叶应妩主编,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(第二版),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,1997.5。
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编号】闽明食药监械生产备20140002号
【医疗器械备案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说明书备案及修改日期】2017年7月17日
【生产企业】三明市贝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 生产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四楼
电话:0598-5108515
5108517 5108518 传真:0598-5108519 邮编:365001
样本稀释液(红细胞样本稀释液)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样本稀释液
【包装规格】100ml/瓶
【预期用途】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、液化,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。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。
【检验原理】用红细胞样本稀释液,将血液稀释一定倍数,混匀后,充入计数池中,于显微镜下计数一定体积内的红细胞数,经过换算求得每升血液内的红细胞数。
【主要组成成份】枸橼酸钠、甲醛、伊红
【贮存条件】常温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一年。
【样本要求】末稍血或静脉血。
【检验方法】
①取小试管1支,加红细胞样本稀释液1.99毫升。
②用微量吸管准确吸取末梢血或静脉血10微升。
③擦去管尖外部余血,将吸管插入盛有1.99毫升稀释液的试管底部,并吸取上清液漱洗吸管3次,注意每次不能冲浑稀释液,最后振摇试管混匀。
④充数:将计数板和盖片擦净,盖片盖在计数池上,再用微量吸管迅速吸已混匀的细胞悬液,充入清洁干燥的计数池与盖玻片间的缝隙中,静置2—3分钟,待红细胞下沉。
⑤用低倍镜计数中央大方格内四角和正中五个中方格内的红细胞。对于压线的红细胞,应采取数上不数下,数左不数右的原则,保证计数域的一致性,使计数准确。
⑥计算:5个中方格内红细胞数×5×10×106×200=5个中方格内红细胞数×1010=红细胞数/升
【参考范围】男(4-5.5)×1012/L,女(3.5-5)×1012/L,新生儿(6-7)×1012/L
【检验结果的解释】检验结果在参考范围值内为正常,超过参考范围值外为异常;但检验结果接近参考范围值上下限时应考虑计数误差。
【检验方法的局限性】检验过程为人工取样并稀释,显微镜下计数,容易产生计数误差。
【注意事项】
①取出部位不当 局部冻疮、水肿、紫绀、发炎均可影响结果,使样本失去代表性。
②稀释倍数不准 如取血时吸管内有空气段;未擦去管尖外围余血;加稀释液量不准或稀释液蒸发浓缩;样本加入稀释液时冲浑悬液,使样本随漱洗吸管时带出。
③血液凝集 如取血时动作缓慢或用力挤压混入组织液;吸管内有剩余酒精,均可促使血液凝固。
④充液不当 如充液不足、外溢、断续充液、产生气泡和充液后移动盖片等,均可使细胞分布不均,计数结果不准确。
⑤计数池内细胞分布不均 每大格的细胞数有明显差异时,应重新充液计数。
⑥误认 如将污染的酵母菌等误认为白细胞。
⑦仪器不准 如稀释用吸管、微量吸血管未经校正,盖片太薄或不平,计数池划线不准等。
【参考文献】
①张绍林主编,临床检验,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,1986。
②叶应妩主编,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(第二版),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,1997.5。
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编号】闽明食药监械生产备20140002号
【医疗器械备案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说明书备案及修改日期】2017年7月17日
【生产企业】三明市贝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 生产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四楼
电话:0598-5108515
5108517 5108518 传真:0598-5108519 邮编:365001
样本稀释液(血小板样本稀释液)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样本稀释液
【包装规格】100ml/瓶
【预期用途】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、液化,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。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。
【检验原理】用血小板样本稀释液,将血液稀释一定倍数并破坏细胞,混匀后,充入计数池中,于显微镜下计数一定体积内的血小板数,经过换算求得每升血液内的血小板数。
【主要组成成份】草酸铵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
【贮存条件】常温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一年。
【样本要求】末稍血或静脉血
【检验方法】
①取小试管1支,加血小板样本稀释液0.38毫升。
②用微量吸管准确吸取末梢血或静脉血20微升。
③擦去管尖外部余血,将吸管插入盛有0.38毫升稀释液的试管底部,并吸取上清液漱洗吸管3次,注意每次不能冲浑稀释液,最后振摇试管混匀。
④充数:将计数板和盖片擦净,盖片盖在计数池上,再用微量吸管迅速吸已混匀的血小板悬液,充入清洁干燥的计数池与盖玻片间的缝隙中,静置10—15分钟,待血小板下沉。
⑤用高倍镜计数中央大方格中五个中方格内的血小板数,各中格内血小板数的差异不得超过10个。如每中格内血小板数少于1个时,应将全大格数完。对于压线的血小板,应采取数上不数下,数左不数右的原则,保证计数域的一致性,使计数准确。
⑥计算:5中格内所数得血小板数×5×10×20×106=所数血小板数×109=血小板数/升
【参考范围】(100-300)×109/L
【检验结果的解释】检验结果在参考范围值内为正常,超过参考范围值外为异常;但检验结果接近参考范围值上下限时应考虑计数误差。
【检验方法的局限性】检验过程为人工取样并稀释,显微镜下计数,容易产生计数误差。
【注意事项】
①取出部位不当 局部冻疮、水肿、紫绀、发炎均可影响结果,使样本失去代表性。
②稀释倍数不准 如取血时吸管内有空气段;未擦去管尖外围余血;加稀释液量不准或稀释液蒸发浓缩;样本加入稀释液时冲浑悬液,使样本随漱洗吸管时带出。
③血液凝集 如取血时动作缓慢或用力挤压混入组织液;吸管内有剩余酒精,均可促使血液凝固。
④充液不当 如充液不足、外溢、断续充液、产生气泡和充液后移动盖片等,均可使细胞分布不均,计数结果不准确。
⑤计数池内细胞分布不均 每大格的细胞数有明显差异时,应重新充液计数。
⑥误认 如将污染的酵母菌等误认为白细胞。
⑦仪器不准 如稀释用吸管、微量吸血管未经校正,盖片太薄或不平,计数池划线不准等。
【参考文献】
①张绍林主编,临床检验,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,1986。
②叶应妩主编,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(第二版),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,1997.5。
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编号】闽明食药监械生产备20140002号
【医疗器械备案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说明书备案及修改日期】2017年7月17日
【生产企业】三明市贝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 生产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四楼
电话:0598-5108515
5108517 5108518 传真:0598-5108519 邮编:365001
样本稀释液(精子样本稀释液)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样本稀释液
【包装规格】100ml/瓶
【预期用途】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、液化,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。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。
【检验原理】用精子样本稀释液破坏精液粘稠性,固定精子,将精液稀释一定倍数,混匀后,充入计数池中,于显微镜下计数一定体积内的精子数,经过换算求得每升精液内的精子数。
【主要组成成份】碳酸氢钠、甲醛
【贮存条件】常温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一年。
【样本要求】精液
【检验方法】
①取小试管1支,加精子样本稀释液0.38毫升。
②用微量吸管准确吸取精液20微升。
③擦去管尖外部精液,将吸管插入盛有0.38毫升稀释液的试管底部,轻轻将精液放出,并吸取上清液漱洗吸管3次。注意每次不能冲浑稀释液,最后振摇试管混匀。
④充数:将计数板和盖片擦净,盖片盖在计数池上,再用微量吸管迅速吸已混匀的精子悬液,充入清洁干燥的计数池与盖玻片间的缝隙中,静置2—3分钟,待精子下沉。
⑤用高倍镜计数中央大方格中五个中方格内的精子数。对于压线的精子,应采取数上不数下,数左不数右的原则,保证计数域的一致性,使计数准确。
⑥计算:5中格内所数得精子数×20×50×106=所数精子数×109=精子数/升
【参考范围】正常为4-6亿/升,少于1亿/升为不正常。
【检验结果的解释】检验结果在参考范围值内为正常,超过参考范围值外为异常;但检验结果接近参考范围值上下限时应考虑计数误差。
【检验方法的局限性】检验过程为人工取样并稀释,显微镜下计数,容易产生计数误差。
【注意事项】
①稀释倍数不准 如取血时吸管内有空气段;未擦去管尖外围多余精液;加稀释液量不准或稀释液蒸发浓缩;样本加入稀释液时冲浑悬液,使样本随漱洗吸管时带出。
②充液不当 如充液不足、外溢、断续充液、产生气泡和充液后移动盖片等,均可使精子分布不均,计数结果不准确。
③计数池内精子分布不均 每大格的精子数有明显差异时,应重新充液计数。
④仪器不准 如稀释用吸管、微量吸管未经校正,盖片太薄或不平,计数池划线不准等。
【参考文献】
①张绍林主编,临床检验,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,1986。
②叶应妩主编,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(第二版),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,1997.5。
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编号】闽明食药监械生产备20140002号
【医疗器械备案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闽明械备20170012号
【说明书备案及修改日期】2017年7月17日
【生产企业】三明市贝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 生产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85号四楼
电话:0598-5108515
5108517 5108518 传真:0598-5108519 邮编:365001